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规定,现就鼓励公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线索应当是静宁县行政区域内发现的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的违法犯罪线索,包括: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三)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十一)利用宗教干预公共事务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十二)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公民发现或知悉的涉黑涉恶线索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一)电话举报
1.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2.拨打甘肃省公安机关扫黑办电话举报,举报电话为0931-5156300,举报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6:00
3.拨打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931-8922864,举报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6:00
4.拨打平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933-8226052,平凉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933-5960099;
5.拨打静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933-2521558,静宁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933-2521349;
举报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二)信件举报
1.静宁县综治办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静宁县公安局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3.甘肃省综治办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730000
4.平凉市红旗街113号市综治办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744000
5.平凉市红旗街145号市公安局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744000
(三)电子邮件举报
1.甘肃省扫黑办举报邮箱:gssdhce@163.com
2.平凉市综治办举报邮箱:plszzhb@163.com
3.平凉市公安局举报邮箱:13830371939@163.com
4.静宁县综治办举报邮箱:jnxzzhb@163.com
(四)直接举报
可直接到静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或公安机关举报。
三、各级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民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将认真受理、严格登记,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核查。
四、各级举报受理单位、办案单位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确定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凡泄露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相关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2018年6月6日